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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8
有關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2條、第 48條等條文事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10月25日勞動發管字第11005171769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事涉僑外生畢業留臺求職規定之變更。

三、檢送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 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2條、第48條修正 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請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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