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110年度「學海飛颺」(第二次增額)獎學金申請資訊
說明:
一、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學校院短期修讀學分、擴展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機會,特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訂定旨揭補助。
二、109/110年度旨揭獎學金尚有部分名額,請各學院鼓勵將於111年10月31日前赴國外學校就讀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同學,自即日起向系(所、學位學程)、院提出申請,至111年3月15日前通過系(所、學位學程)、院推薦,提交至國際處:
(一)應具中華民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及本校正式學籍(未休學)。
(二)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不包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三)於本校就讀之同一教育階段期間,未獲得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