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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
[轉知] 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說明:109學年俄羅斯政府將獎助我國18名學生,於110年2月起赴俄羅斯指定之3所大學,研習俄語文5個月。
 
一、申請資格
 
1.具本校正式學籍學生資格,申請人於申請時及赴俄羅斯研習期間皆須具有本校在學學生身分。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近兩年內任一學期俄語文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4.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申請人先行評估自身赴俄之可行性,包括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俄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情況與相關防疫管制措施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5.如獲獎,須同意具結保證於留俄期間不會非法打工、兼差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不參與針對俄國政府之抗爭與政治活動,且不會做出嚴重影響學生形象及與學生義務相悖之重大過失行為(如曠課、離開留學地未事先以書面告知並獲校方及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同意、未按時繳交作業及參加考試等)內容之聲明書。
 
6.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7.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二、獎學金資訊
 
1.俄羅斯政府:免費提供5個月俄文課程及學生宿舍。
 
2.教育部:補助臺俄往返程經濟艙機票乙張及5個月生活補助費每月美金200元(生活補助費以新臺幣核發,匯率以1:31元計算)。
 
 
三、申請流程
 
1.初選:本校學生檢送應繳資料向本校國際及兩岸學院提出申請,本校擇優至多推薦8名至教育部參加面試。未經學校推薦者,不予受理。學生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2.複選:教育部於109年9月中旬舉行面試,由教育部聘任學者專家所組成之面試委員會,對學校所推薦人選進行面試及書面審查,並決定最終人選;面試原則以俄、英文及中文進行。
 
3.評審標準:
 
 (1)書面資料:包括自傳、俄羅斯簡介、學習計畫書、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25分。
 
 (2)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及國際禮儀等,占25分。
 
 (3)言詞與表達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俄語文能力及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學識與時事見解,占25分。
 
4.甄選結果:教育部於109年10月上旬前函知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及參加甄選者之就讀學校。惟實際獎學金發給仍視申請人最後是否獲得分發學校邀請函而定。
 
5.分發學校: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參酌學生志願、面試成績及俄方學校規定分配學校,於11月上旬前將分發結果,函知錄取生國內就讀學校。
 
 
四、應繳文件
 
申請資料依序排列,1式4份,以燕尾夾裝訂成冊,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教育部報名表。
 
2.自傳、俄羅斯簡介及學習計畫書各乙篇(以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3.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相關資料。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報名表上)。
 
5.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6.近兩年俄語文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及)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五、校內甄選
 
1.已獲本校推薦交換正取資格者不得重覆提出申請;如欲申請須先放棄本校交換生薦送資格。
 
2.申請人請於7/24(五)12:00前,將應繳文件繳交至學慧樓ㄧ樓國際學院(H115),逾時不予受理。
 
3.國際學院將擇優錄取8名參與教育部甄選。
 
 
 
六、報名表單及合作學校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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