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交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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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學校專業學分研修或企業、機構實習,全面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特訂定本補助款。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進行專業學分研修或至先進、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由薦送學校協助安排在校生至國外學校加強專業進修,或協助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職涯生活輔導。同一教育階段僅限申請其中一項。此補助對象不包含前往中、港、澳地區的學校、機構與企業,以及國內外在職專班學生。教育部學海系列分為以下兩大類型:
1. 專業學分研修:
選送生赴海外學校研修目的應以修讀專業學分課程為主,除非是語言相關學系方得以申請語言相關課程研修。申請語言學校者不得申請學海系列獎勵金。修業時間最少應為一學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學年。
(1). 學海飛颺:一般生。
(2). 學海惜珠:持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者。
2. 海外實習:
專業實習計畫案,計畫主持人應規劃選送生之實習領域內容,選送生赴國外實習期間應以具備專業職場實習為優先考量,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三十天(不包含來回途程交通時日);但赴「印尼」實習者,於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二十五日(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每人補助額度,至少應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並以一次為限,另得包括生活費。
(1). 學海築夢:非新南向國家。
(2). 新南向學海築夢:限定印尼、越南、寮國、汶萊、 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18 國。

★詳情見當年度學海系列簡章(飛颺、惜珠;築夢、新南向築夢<請見上面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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