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交流處
南華大學 回首頁 English
 ※ 外僑居留證 ※
外僑居留證就如同國際學生在臺灣的臨時身分證,是你居留在臺灣的身份證明文件,請務必妥善保管並隨時注意你的居留期限。另外,無論你是持居留簽證入境臺灣,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請你務必於入境次日,或是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天內,向你居住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你的外僑居留證。
申請文件:
1. 居留證申請書
2. 2吋證件照2張
3. 護照及居留簽證正、影本各一份
4. 學生證
5. 費用:

  • 外籍學生:NT$1,000元(1年期)
  • 僑生:NT$500元(1年期,非港、澳地區學生);NT$2,600(3年期,限港澳生)

說明:
1. 核發單位:移民署
2.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天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檔案下載:

 



20181121 國際藝文節
2019波蘭西里西亞大學交換
本網站著作權屬於南華大學 國際及兩岸交流處,請詳見使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