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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6
[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 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5日臺教文(三)字第1132500012號,辦理本校「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 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及附件公告事宜。
 

二、申請資格及時程: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3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申請者需依序排列申請文件一份,並於左上角以訂書針裝訂後,送交至所屬學系,敬請所屬學系填具推薦理由,並於113年2月17日中午前繳交至國際處。如遇超過5名申請人,另簽請核示推薦學生名單。
 
獎學金資訊請見:SCHOLARSHIPS FOR THE ACADEMIC YEAR 2024/2025
符合資格之捷克高等教育機構:PUBLIC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 WEB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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