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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4
[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3年9月至114年2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及項目為準,得含括: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包含寒假,共6估月),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等。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簡章。

每校可推薦名額:1名。
 
可申請的學校: 請詳閱教育部甄選簡章合作學校一覽表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 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 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四)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五)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申請文件:
  1. 教育部報名表
  2.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3.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4.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5.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6.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7.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8.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無則免)。

校內申請期限: 113年5月10日中午12點前,請將檔案全文寄至承辦人信箱(Lingyu@nhu.edu.tw),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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