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22
112-2學期教育部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
一、教育部為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研究所,特設立「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二、申請資格:
(ㄧ)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及自行參加本校招生考試入學者,於本校碩、博士班就讀之僑生。
(二)港澳學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入學,於本校碩、博士班就讀之港澳地區僑生。
三、請準備下列應繳文件向國際及兩岸交流處提出申請:
(ㄧ)碩、博士僑生新生:
1.申請表1份。
2.中文或英文歷年成績單1份。
3.居留證、學生證影本各1份。
4.推薦信1封。
5.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二)在校碩、博士僑生:
1.申請表1份。
2.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若無修課者,請由指導教授推薦);操行平均80分以上無違法情事或重大過失記錄。
3.居留證、學生證影本各1份。
4.推薦信1封。
5.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有意願申請學生,請於2024年6月3(星期一)17:00前將應繳文件繳交至國際及兩岸交流處,逾期不予受理。
獲得此獎項之同學,依「南華大學境外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下學期不得重複領取A類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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