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16
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說明:
一、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112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 分)以上。
2、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 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5、113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4)年不得以112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相關作業如下:
(一)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獲獎學生另可獲頒獎狀乙紙。
(二)申請學生須提供i僑卡卡號及電子郵件,俾製發獎狀。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將資料送至H115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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