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
	2.  學士班學生在校成績總平均全班排名前50%,且操行80分以上。
	3.  交流生名額:2位
	
	
		STEP 1 校內推薦資格申請
	
		1. 校內交換生申請文件:請至下載專區:海外研修/交換生出國申請(一般交換/研修生使用),表上有載明申請需要文件。最遲於2025/03/28前通過系院推薦,將紙本一份交至國際處。
	
		2. 通過後,會再個別通知學生準備申請文件。
	
		3. 可同時提出海外學習獎勵金,請依該程序提出申請。最遲於2025/04/30前將紙本一份交至國際處。
	
	
	STEP 2 南京藝術學院申請文件 
	 
	1. 南京藝術學院交換生申請表
2.原屬學校交流交換生申請表
3.原屬學校成績單(學校出具並蓋章)
4.原屬學校在學證明(學校出具並蓋章)
5.南京藝術學院研習計畫書
6.原屬學校學生赴外交流家長同意書
7.有效期限內身份證掃描件(赴大陸證件)、學生證掃描件
8.師長推薦函
9.二寸彩色白底證件照
10.作品集(視申請學院要求)
11.其他獲獎證明影本(如獎狀、證書等,按獎項重要程度排序)
	 
	電子檔請寄至:Lingyu@nhu.edu.tw,不得自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