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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26
114-2學期僑務委員會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五)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如附件)與歷年成績單、相關佐證資料(如有),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國際處H115。
 
三、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需具有i僑卡,未持有者可上網申請)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補助金額:每名每月核給新臺幣2,500元,補助月份: 本年上半年(1至6月),學習扶助時數及服務內容(以協助僑生事務工作及協助辦理僑生活動為主)依公告而定。
 
六、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扶助金。
 
※相關申請表格詳如附件,可至H115辦公室索取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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