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交流處
南華大學 回首頁 English
海外學習定義
本校學生赴姊妹校、教育部認可之海外大學校院或本校認可之海外機構,進行學生交換、學分研修、語言學習、國際志工活動、服務學習課程、海外實習(含佛光山海外道場義工),以及與校務及學術相關的國際活動等。上述以外之海外學習方式另由國際及兩岸交流處審核認定。
 
申請資格
本獎勵金之申請資格須為本校在學學生且非在職生。保留入學資格、休學、轉學、退學、延修生、境外生、降轉生、碩士在職專班、交換學生及研習生,皆不具申請資格。102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海外學習獎勵金額請先參照南華大學招生中心「各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惟入學後成為在校生仍可適用此方案。
 
獎勵金額
  1. 大學部新生入學海外學習獎勵金依照南華大學各學年度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辦理。
  2. 本校學生依學制不同,入學後依入學成績或外語檢定等級核給較高之海外學習獎勵金,詳如附件之附表(一)、(二)所示。
  3. 海外學習獎勵金核發採計外語檢測分數計算;若考兩次以上,則按其成績等級補足差額,惟曾向本校申請補助出國參加海外語言學習一學期(含)以上及進入各類雙聯學制者,其在補助出國後之檢測取得成績不得採計。
 
申請流程
申請人須備齊申請文件於收件期限內向各系(所)、學程提出申請,由系(所)、學程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初審推薦及核章後,提交學院進行複審推薦及核章,並於上學期 10 月 30 日前、下學期 4 月 30 日前,由各學院彙整審查結果及會議紀錄,提交至國際及兩岸交流處進行最終審核。
 
附件下載
瀏覽:6475
 




2020.06.13 日月潭一日遊
2024 美國西來學習團 外文系陳O芬
本網站著作權屬於南華大學 國際及兩岸交流處,請詳見使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