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交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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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赴大陸地區姊妹學校交換/研修申請簡章

一、目的 
為拓展學生視野,增進與姊妹校之合作交流,強化雙邊教學學術研究,本校鼓勵優秀學生赴大陸地區大學校院短期交換/研修。

二、交換/研修時間
春季:每年度2月至6月,實際日期視各申請學校開學時間而定。
秋季:每年度9月至次年度1月
,實際日期視各申請學校開學時間而定。

三、申請資格
凡具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及陸生),得報名參加申請:
1.大學部: 大二以上,學業總平均達70()以上或班排名為前30%以內者。
2.研究所: 碩一以上學業總平均達75()以上。若無本校成績者,請提供大學四年成績單。

四、申請資料 (繳交時請務必依序排列,資料不齊全請勿遞交申請)
1.選送生出國申請表
2.海外學習計畫書(格式請參考國際處網頁「下載專區」)
3.本校歷年成績單含學年名次 (正本一份)
4.語言能力證明
5.師長推薦函一封
6.研修學校入學許可(若無則請於出國前一個月內補件,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7.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影本(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獲獎或其他具體優良事蹟)

五、報名時間
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秋季3月底截止,春季10月上旬前截止,逾時不候,敬請見諒。

六、聯絡人
國際及兩岸交流處 學慧樓 H115
郭小姐
電話:05-2721001 分機 1713
電子郵件:Lingyu@nhu.edu.tw

七、檔案下載

請至國際處下載專區,下載海外研修/交換生出國申請(一般交換/研修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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