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國際及兩岸交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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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留簽證 (Resident Visa) ※
已錄取在台就讀學位之外國學生,在入台之前必須申請「居留簽證」。
若未能即時取得居留簽證,則可另申請「停留簽證」入台,
唯在入台後必須完成註冊報到後,另外申請「居留簽證」,才能申請「居留證」。
申請文件:
1.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
2. 網路填寫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
3. 兩吋證件照2張
4. 南華大學錄取通知
5.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健康檢查乙表)
6. 財力證明
 
 停留簽證 (Visitor Visa) ※ (簽證附有FS及學校名稱註記)入境之學生
凡是持停留簽證入境之外國學生,在完成南華大學註冊之後,必須儘快申請居留簽證,之後才能申換居留證。
申請文件:
1.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
2. 網路填寫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 
3. 兩吋證件照2張
4. 南華大學學生證(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5.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健康檢查乙表)
6. 財力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 
1.無論是在國外或台灣,申請居留簽證時,都必須配合出具規定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請勿以「落地簽證」之方式入台,因落地簽證無法展延或改簽,您必須再次出境並重新申請其他簽證,才能申請居留證。
3.某些國家或地區對於簽證之申請有其他要求或規定,在申請前請務必查閱台灣外交部或駐外單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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