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9
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說明:
一、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條件如下:
(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 僑生,114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 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二)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業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 校院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 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 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四)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五)本(115)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以114 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本年度核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4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獲獎學生另可獲頒獎狀乙紙。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於1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繳交申請表及成績單(需有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至國際處H115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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