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9
115-1學期僑務委員會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三)中午12點前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如附件)與歷年成績單、相關佐證資料(如有),於申請截止前送至國際處H115。
三、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需具有i僑卡,未持有者可上網申請)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補助金額:每名每月核給新臺幣2,500元,補助月份: 本年下半年(7至12月),獲領同學本學期需完成學習扶助時數76小時,服務內容以協助僑生事務工作及協助辦理僑生活動為主。
六、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扶助金。
※相關申請表格詳如附件,可至H115辦公室索取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國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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